国际能源之星

能源之星
国家/地区:澳大利亚、加拿大、欧盟、日本、台湾
类型:非强制性标志
链接:“国际能源之星”页面
 澳大利亚能源之星
 加拿大能源之星
 欧盟能源之星
 日本能源之星
 台湾能源之星

能源之星计划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相互认可。目前已参与该计划的国家和地区包括:

澳大利亚 - 办公设备和消费类电子产品
加拿大 - 大多数产品
欧盟 - 办公设备
日本 - 办公设备
台湾 - 办公设备
墨西哥 - 主要面向空调、冰箱和办公设备
中国和巴西 - 正在对能源之星的相关标准进行协调

产品最大待机功率
外接电源

无绳电话
一体机
附加听筒

3.3 W (w/SST 3.6 W)
4 W (w/SST 5.1 W)
1.5 W

DVD播放器1 W
电视机1 W - 15 W,视电视类型而定。查看详情
DVD播放器1 W
TV/VCR和TV/DVD一体机

TV/VCR一体机:6 W

TV/DVD、VCR/DVD、TV/VCR/DVD一体机:4 W

机顶盒3 - 20 W,视机顶盒类型而定。查看详情
家用音响1 W
计算机15 - 30 W,视额定功率而定。查看详情
复印机5 - 20 W,视复印机速度而定。查看详情
显示器15 - 30 W,视功耗而定。查看详情
打印机10 -100 W,视打印速度而定。查看详情
传真机10 -100 W,视打印速度而定。查看详情
扫描仪12 W
多功能设备5 - 105 W,视打印速度而定。查看详情
洗碗机待机功率包含在整体能效计算中。请参见合格标准

*资料来源:能源之星,2004年。请查阅该资料来源以了解最新信息。